西安市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年,西安市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西安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任务,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统计生态持续向好,为推进西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确保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正确方向。市统计局党组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战略部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交流研讨,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培训。党组书记、局长惠应吉坚持把统计法治工作摆在党组工作、全局工作重要日程。党组中心组4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等,召开11次党组会、5次专题会(局长办公会)、2次全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推进会,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点评法治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持续深化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惠应吉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部署。今年以来,市委组织2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组织2次市政府常务会,学习研究部署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主要领导14次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重大危害性,坚决扛起统计政治责任,切实保障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全面落实市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部署推进统计法治工作,印发《2023年西安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细化统计法治工作,明确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统计法治、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密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保障各项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持续夯实统计法治基础。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培养,邀请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为全局干部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以理论创新成果指导统计改革发展实践,推动统计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四)常态化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活动。按照《西安市常态化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处投诉”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局领导率相关处负责人到市政务服务大厅 “面对面”了解企业群众办事诉求,深入查找服务企业群众存在问题;跟随执法人员赴西安国际港务区相关项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制定市统计局2023年干部培训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局干部培训的必学科目,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印发统计法治工作总体规划文件。印发《西安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西安市统计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方案》《2023年西安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对全市统计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部署。

(三)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认真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大兴调查研究方案强调的12个方面内容,坚持“大主题、小切口”,围绕制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调查研究实施方案。以“基层问难”找症结、“部门问计”谋思路、“企业问政”保质量、“群众问需”听民意为重点,由4名党组成员分别牵头开展4个专项行动,逐一制定调研提纲、调研问卷,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围绕百姓关切,开展了青年阅读情况调查、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等社情民意调查。在调研走访中,统筹推进政策宣讲、业务指导,党组书记通过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这一平台进行专题辅导2次,班子成员调研60余次,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宣讲120余人次,努力让调查研究成为推动统计高质量发展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

(四)持续推动统计工作数字化转型。为加快数字化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动统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有效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2021年以来,市统计局逐步探索应用数字员工,有效解放人力资源,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大大提升工作质量。同时不断加强与部门间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基本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数据管理体系。

(五)丰富形式提高学习宣传实效。市局分管副局长赴市委党校,做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强化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应邀为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教育局、曲江文旅、莲湖区、阎良区和雁塔区进行统计法治专题宣讲。组织全市统计系统执法人员收看司法部组织的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课程。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线下培训和线上宣传,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六)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市统计局连续两年由专人负责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全面梳理统计监督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机制,查漏补缺、优化提升创建材料,努力把工作做到精致、细致,做到各项指标材料不漏项、全覆盖,为创建工作提供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

(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制定《西安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西安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西安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制定《统计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集体审议制度》,成立案件集体审议小组,对每起行政处罚案件,以集体审议为指导,确保案件过罚相当。近年来,市统计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持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审核、修订各类合同和书面文件4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余次,有效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统计事务的能力。同时,市局鼓励干部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推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九)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利用统计信息网和“西安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推送统计法律法规、政策解读、行政处罚信息,按照发布规则,定期发布统计年鉴和统计月度数据等,让社会公众通过信息平台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政府统计工作以及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推动政府统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十)加强统计法治监管力度。印发西安市统计局《西安市统计局2023年“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西安市2023年文化和旅游、统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系统安排部署法治监督工作。

(十一)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省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研究依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制度,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理念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举办全市统计违法案卷评查,结合案卷发现问题,形成一对一反馈清单。鼓励参与国家局、省统计局执法检查,努力提高统计执法队伍能力。

(十二)持续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首次与全市基层统计人员签订《统计人员诚信统计承诺书》,逐步构筑起基层干部抵制权利干预和数据“寻租”的坚固堤坝。创新使用“信用+”模式,赋能助力统计工作。此项工作相继被评为2023年西安市和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一年来,市局向“互联网+监管”平台推送行政检查信息22条,信用监管曝光力度进一步增强,震慑、警示作用进一步发挥。

(十三)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市统计局干部深入各区县(开发区)、镇街、园区开展了“下基层、访部门、入企业,防造假”三个专项行动,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组织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统计法律法规培训4期,培训1800余人。编印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5000余册,制作统计普法动画,切实提升广大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向检查对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西安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以统计法为核心的统计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坚持不懈推进精准普法、创新宣法、以案释法,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面对统计法治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统计工作、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防治统计造假任务依然艰巨。三是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统计法治工作队伍任重道远,基层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中身兼数职。

四、2024年度主要安排

2024年,市统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持续加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的再学习再贯彻。全力扎实推进统计造假防治工作。认真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凝聚监督合力。

(二)持续优化统计法治宣传方式。普法对象是普法工作的核心和抓手,要进一步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聚焦关键少数,抓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着力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不断强化统计人员学法用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大对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学法用法,认真组织谋划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三)持续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础。主动落实全市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推动落实“统计法进党校”、会前讲法、全员学法等制度,全面提升依法统计意识。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紧密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点工作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持续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扩大诚信统计品牌影响力,持续做好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

(四)持续保持统计法治监管力度。推行刚柔并济的执法新模式,综合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认真受理、核实、查处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加大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