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四措并举”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市统计局“四措并举”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市局运用多种方式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特别是持续开展面向统计调查对象、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配合统计业务工作,为提高数据质量保驾护航。近年来,统计法治工作多次配合市经普办、市人普办、业务处室、区县开发区统计机构等,分别以经普条例、人普条例、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信用知识等为主题,开展面向调查对象的法治培训,力求用企业统计人员听得懂、接地气的语言,既要讲清楚“是什么”,更要讲清楚“为什么”和“怎么做”,激发听众主动思考,使他们知悉自身的法定权利义务,主动遵守《统计法》,独立真实地报送统计数据。

二是结合典型案例,对法律条款进行解读。如什么样的情形构成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迟报”与“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区别在哪里,怎样界定统计违法行为是情节一般还是情节严重等等,分析各种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使调查对象对法律条文理解得更加清楚透彻。

三是制作精美PPT,提升培训效果。通过制作构思巧妙、画面精美、表现形式灵活的PPT,充分调动参训人员的视觉、听觉注意力,在短时间内传达更多有用的信息,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

四是实地普法宣传,以执法带普法。结合“送法进企业”活动,坚持向检查对象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明确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及违法责任,以执法带普法,进一步增强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

学法源于一点一滴,普法贵在一言一行。只有持之以恒地加强普法宣传,才能更好地得到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的理解支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和主动配合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