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千人亲商助企”活动简报第4期 (总37期)

一、二月份“千人亲商助企”活动开展情况坚

   

12月份,全市助企干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立足解决问题,助推企业发展,用“五星级”的服务标准,当好“店小二”,用实际行动助力追赶超越发展。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助企干部下企业情况。12月份,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部门1448名助企干部,下企业共计3952人次。其中下企业三次以上的干部107人次(占比3.69%)、下企业两次的干部1881人次(占比64.95%)、下企业一次的干部184人次(占比6.35%)。此阶段由于元旦、春节假期叠加,部分企业提前放假、季节性停产、项目竣工,同时正值召开“两会”等客观原因,故部分助企干部无法正常去企业开展工作。

2.收集解决企业(项目)问题情况。12月份,各助企单位共收集上报问题148个,其中A类问题110(占比74.32%),B类问题30个(占比20.27%),初步认定C类问题8个(占比5.41%)。截至目前,已解决116个(占比78.38%),其中A类问题已解决91个;B类已解决25个;其他问题正在协调解决中。

二、主要工作

123日,按照市委工作安排,市级领导同志开展“送信心、送政策、送服务”走访慰问企业活动。通过走访慰问,共收集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110个,市助企办针对企业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类,提出解决方案,将亲商助企活动范围内企业所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至助企干部,要求严格按照亲商助企活动问题办理流程及时办理。其他未在亲商助企活动名录库的34户企业所反映的问题明确到企业所在区、县、开发区。

2.一月份,市助企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千人亲商助企活动的意见》和《西安市千人亲商助企活动年度考核办法》等相关通知文件的要求,完成了2016年度6月至12月各单位亲商助企活动考核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已将结果反馈至市考核办。

3.按照《西安市千人亲商助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优秀亲商助企干部推荐评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优秀亲商助企干部推荐评选工作均能按照相关要求按时报送,目前,已汇总整理完毕。

4.为加快大西安发展,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助推我市追赶超越步伐,根据市委主要领导要求,市助企办为全市市级领导同志在每人帮扶一户企业的基础上再追加一户企业,使更多企业和项目从活动中受益。

5.市建委、统计局、长安区、市城改办、雁塔区、莲湖区、新城区、临潼区等单位紧盯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决策部署和市“两会”提出的具体奋斗目标,及时召开亲商助企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年度亲商助企工作;莲湖区、碑林区对本单位助企办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再充实;莲湖区、高新区、新城区、户县在市定助企活动的基础上扩展了本区域的参与范围,为助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助推西安追赶超越发展。

三、存在问题

一是有些单位的问题办结率不高,个别单位还存在问题收集分类不准和统计上报不及时的问题;二是部分单位联络员更换频繁,工作交接不扎实,造成工作脱节,信息不畅;三是工业资产经营公司、供销社、会展办、秦岭办、西安报业传媒集团、临潼区、高陵区、蓝田县等单位20172月份月报表上报不及时,无法准确体现工作成效,影响了全市助企工作的整体推进;四是部分单位在营造浓厚亲商助企氛围方面重视不足,未充分认识到舆论宣传对亲商助企工作的推动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要求。以 “五星级”标准当好企业做大做强的“店小二”,助力全市厚植发展优势,营造亲商环境,进一步招大引强。

1.加大督查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助企办将加强督查,每半月进行一次抽查,并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干部出勤率和问题办结率。对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协调解决问题推诿扯皮、整改落实不到位、资料信息报送无故拖延甚至不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结合近期助企活动中的重点工作,市助企办将严格督促各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加快整改,确保规范。

2.全力以赴协调解决问题。对企业和项目单位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市助企办将及时对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对A 类、B类问题及时督办,限时解决。对于交由领导小组解决的C类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梳理、筛选、确认,待确定后及时上报领导小组会研究解决。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西安日报、西安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同时,每月至少编发4期简报,通报情况,宣传典型,推广经验,营造积极舆论氛围。

4.加大对各单位日常工作进展情况的统计备案,特别是每月信息报送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将作为2017年度日常考核的主要内容和依据。

5.按照《千人亲商助企活动助企干部和企业(项目单位)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及时补充或调整助企干部和企业(项目单位),确保活动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