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知识竞赛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各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提升统计系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保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完成,国家统计局将于12月份在全国统计系统内组织开展《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这次《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由国家统计局政法司主办,统计出版社具体承办。各市、县(区)统计局及开发区统计机构负责本辖区相关人员的答题组织、答题卡收集汇总及上报工作。竞赛试题将通过法制日报、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登载。届时各级统计部门要及时下载。

二、竞赛时间

《统计法》及《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知识竞赛活动自竞赛试题发布后开始进行,1130日前结束。知识竞赛采取开卷形式。

三、参加人员

参加《统计法》及《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知识竞赛的人员为:各级政府统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各市(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聘用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人员。

四、活动要求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必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调查,方能达到预期目的。因此,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与农业普查机构紧密合作,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好这次知识竞赛活动,努力提升统计工作者及统计调查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取得成功。

《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结束后,各市、县(区)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要对这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于2017110日前报送市统计局。

联系人:姚小媛   电话:029-86788068

殷伟斌   电话:029-86788085

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