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

129日,我市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卢凯同志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肖争光同志主持,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县及开发区农业普查机构等60余人参加了会议。

卢凯同志指出:一是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农业普查工作;二是要把握特点,明确农业普查的主要任务;三是要牢记质量第一的普查宗旨;四是要抓紧落实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卢凯同志强调:一要健全普查工作机制。要严格按照普查流程,明确农业普查当前关键节点的各项任务,统筹安排,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好每位普查员的岗位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要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各区县、开发区农普办要抓紧时间,集中力量,切实做好本地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普查员队伍业务过硬。三要用好现代普查技术手段。充分发挥这些技术和装备的作用,推动普查工作及其成果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保证数据质量,提高普查效益。四要全力以赴地做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普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逐一核实普查单位信息,认真细致地进行普查登记,确保普查资料不重不漏,真实完整。各级普查机构要及时派驻普查工作组,深入基层指导普查的现场登记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农业普查登记有序进行。五要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进一步推动宣传工作向基层转移,重点围绕普查对象依法接受普查,普查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普查,普查对象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等方面开展宣传。注意发挥传统宣传方式和新媒体宣传方式的融合,达到贴近农民,突出特色的效果。

卢凯同志要求:要严格依法开展农业普查。《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作为组织全国农业普查的法律准绳和行动准则,也是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法律保障。依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普查对象有义务、有责任接受普查,如实填报资料,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应当依法保护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对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要严格保密。普查过程中绝不允许弄虚作假,编造普查数据的现象发生,对普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干扰和虚假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同时还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农普办要高度重视,积极筹措,保障落实好普查经费和两员补贴,绝不能出现因为经费、补贴不落实影响普查工作的情况。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市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秦来生同志汇报了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督查情况,指出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个别区县仍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和经费落实缓慢的现象,要求相关区县限期整改,尽快落实。

市统计局局长、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民伟同志对我市农业普查前期工作总结和近期工作安排做了汇报。他在发言中强调,我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将于201711日开始,各级普查机构要狠抓关键环节,坚决打赢农业普查这场攻坚战。一是继续加强两员培训,使普查人员熟悉普查方案和各类普查表内容,熟练掌握普查技巧和手持电子设备的使用方法。二是扎实做好清查摸底工作,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不留死角。三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广大普查对象了解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同时积极宣传普查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四是要及时购买两员保险,按时发放两员补贴,重点落实两员补贴,保证按时足额发放。五是要健全普查工作机。规范普查各阶段流程;明确分工,制定包抓制度;建立入户登记日报告制度;建立督导检查和定期通报和举报监督制度。六是要坚持依法开展普查,建立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切实保障普查数据质量的真实可靠。

市财政局在发言中表示:财政局要进一步做好普查经费保障工作,及时足额核定经费,落实好普查人员报酬经费的拨付,同时加强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农林委在发言中表示,农业部门是农业普查的最大用户,共同做好农业普查责无旁贷,农林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农业普查各项具体工作,特别是主动配合做好入户调查和群众组织工作

户县、蓝田县和临潼区政府领导也分别做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农业普查,集中精力,搞好普查各项工作,积极做好两员补贴经费和2017年普查经费的落实工作。   

会上,卢凯副市长还与各区县、开发区签订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林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政研室、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市扶贫办等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