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阶段宣传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阶段

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涉农区县、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农普办: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已于201711日正式启动。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农村字〔20167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期间的宣传工作,推动现场登记阶段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宣传计划。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现场登记阶段的宣传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开展宣传动员,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记者深入现场登记一线,体验普查员工作,创作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生活的宣传节目。要及时报道党政领导检查指导入户登记工作和部门协同配合的内容,传播党和政府的声音。要通过采访有关专家、采访普查工作人员等形式,宣传农业普查知识,扩大普查影响,确保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重点,发挥主阵地作用。要协调区县电视台连续播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益广告片和宣传片,广播电台播出《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告》和《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各乡镇要组织宣传车播放《条例》、《通告》等开展巡回宣传,村(居)委会广播站要宣传普查知识,进一步扩大农业普查认知度和影响力。

三是因地制宜,搞好户外宣传。切实做好户外广告、标语横幅、板报专栏的宣传,大力宣传普查法律法规、普查的目的意义、新时期三农政策等,号召社会各界重视普查、支持普查、如实填报,营造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群众配合的舆论氛围。

四是发现素材,开展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宣传。大力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不畏困难、敬业奉献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宣传被调查对象如实提供普查资料、配合做好现场登记的典型事例,全面真实展现普查工作实景,讲好普查故事,传递好正能量。

 

    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