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三农普”入户登记阶段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三农普”

入户登记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农普办:

近期陆续接到我市辖区内农村住户反映:个别村、镇(街)没有完全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及《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要求进行入户登记或入户登记不规范、个别村级普查小组选聘的“两员”没有进行培训就上岗工作、用铅笔填写草表、没有做到应统尽统等现象,并要求市级普查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为此,市农普办经过认真研究,并就全市农业普查入户登记阶段的工作提出以下要求,望各区县农普办认真落实各自的监督、检查职能,对辖区内的各个镇、街开展一次“三农普”入户登记阶段工作规范情况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承担入户登记工作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是否经过区县、镇(街)一级农普业务培训;是否参加业务培训测试;村级选聘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是否符合标准;入户调查登记时是否佩戴“两员证”等。

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入户登记时是否按照《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及《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员手册》要求进行工作;是否有用铅笔填写农户普查表的现象,如发现有用铅笔填写调查草表现象的,请立即纠正并及时上门入户用“PDA”现场采集数据,现场签字并经审核无误后及时上传,同时将纸介质草表内容用签字笔填写经签字确认并留底存档。

三、对辖区内“两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应尽义务及遵守有关纪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果发现有违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以及《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员手册》内容的行为,请予以纠正并及时上报市农普办综合组。

目前,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调查阶段的工作已接近尾声。各区县、相关开发区农普办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严把数据质量关,严防各种违反《全国农业普查条例》、《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事情发生,要本着“实事求是,应统尽统”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开展好辖区内第三次全国普查各项工作,为全面完成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