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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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级各主要新闻单位: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和国家普查制度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187号)、《陕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陕经普办字〔201815号)精神,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181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普查宣传工作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项了解国情国力调查、市情市力的重要的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了解掌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家底”,掌握经济发展新状况,科学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客观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新成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具有重要意义。经济普查是一项全国性、系统性社会动员工作,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参与人员多、技术要求高、保障难度大,因此做好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对确保经济普查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宣传动员工作的根本目的是在全社会形成了解、支持、配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氛围,确保普查顺利实施,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通过宣传动员,使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在新时代背景下搞好经济普查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通过宣传动员,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搞好经济普查对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高部门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通过宣传动员,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认识到肩上担负的重大职责,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普查,以求真务实、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普查工作,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形式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为国家经济发展呈现真实准确的数据。

通过宣传动员,使广大普查对象认识到经济普查有利于国家摸清经济发展状况、有利于经营主体未来发展,认识到依法接受普查是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增强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的自觉性和配合度。 

二、明确宣传内容和重点,精心实施普查宣传工作

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有针对性的搞好宣传动员工作。  

一要大力宣传新时代背景下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掌握全市经济发展状况、提高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的科学性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第三次经济普查以来,我市经济总量大幅提升,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加,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增长新动能增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积极成效,经济发展迈上了新台阶。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摸清新时代经济家底,客观反映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进展以及新动能的成果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我市全面深入贯彻“五新”战略,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实现市委十三次党代会目标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要大力宣传经济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方式。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普查,全面摸清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等内容。为提高普查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提升数据质量,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将根据不同类型的普查对象,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相结合的方式采集获取普查数据,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企业联网直报系统在线填报和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  

三要大力宣传依法普查有关要求。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和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普查工作者和普查对象必须树立依法普查的法治意识,严守统计法律法规。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切实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向广大普查对象宣传如实按时填报普查数据是公民依法应尽的义务,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宣传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普查过程中所取得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切实消除普查对象的思想顾虑和抵触情绪。曝光查实的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发挥震慑作用,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决抵制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及时准确提供普查资料的良好氛围。

四要大力宣传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普查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经济普查覆盖面广、涉及调查对象多,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任务重、难度大。各级普查机构要及时发现、总结先进的工作方法和经验,予以宣传报道,体现科学普查、依法普查、规范普查、为民普查的情杯。积极宣传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普查工作者严谨细致、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赢得社会理解与认可。 

三、突出重点,搞好普查重点阶段性宣传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分为前期准备、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处理及审核汇总、数据发布及资料开发等五个阶段。宣传动员工作要把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普查数据发布三个重点阶段的特点,根据重点阶段工作内容与工作重心,采用相应的宣传方式,确保宣传动员工作把准脉搏,取得实效。   

(一)单位清查阶段(20188-12月)。做好清查阶段的宣传工作,为查清单位营造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这一阶段以集中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方式以及依法普查为主,着重于国家和省市对经济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重大政策和重要活动的宣传。大力宣传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普查工作人员与普查对象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业务、会计、统计核算和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和资料,增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视。12月份将统一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通过陆续推进宣传活动,形成逐渐升温的预热效果,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普查正式登记打下扎实舆论基础。

(二)现场登记及数据审核汇总阶段(20191-9月)。这一阶段以宣传依法普查和讲好普查故事为主,展现普查现场登记实况。大力宣传报道普查过程中各部门、各地区通力协作、共同搞好普查,宣传先进感人的普查人物、事迹和普查工作经验,宣传经济普查科学严谨以及普查人员敬业奉献精神。根据具体情况,曝光不配合普查或者提供虚假数据的典型案例。

(三)普查数据发布及开发应用阶段(201910-12月)。这一阶段以发布主要普查数据结果和资料开发应用为主。通过发布公报、进行数据解读等专题宣传,展示经济普查取得的成果,宣传我市经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宣传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新闻媒体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进行宣传报道。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宣传落到实处

经济普查是政府行为,搞好宣传动员是赢得普查对象理解、配合、支持和参与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按照省经普办的总体要求,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由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各区县和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党委宣传部要加强普查宣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组织当地新闻单位深入宣传报道,与普查机构一起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各阶段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宣传动员工作,成立宣传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认真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按照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具有实效的宣传活动,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新闻线索和工作动态。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结合普查工作实际,创作生动有趣,满足人们兴趣点和阅读点的宣传产品,深入浅出地开展宣传,讲好普查故事,扩大经济普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采取适应新媒体新形势新特点的宣传形式,多途径、全方位组织宣传动员。

市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利用本部门业务办理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针对普查对象,宣传经济普查工作意义,普查对象配合普查的义务,提高普查对象对普查的知晓率和配合度。

各级主要新闻媒体要与当地普查机构密切配合、精心策划,始终坚持正面宣传导向,抓准宣传重点,抓好宣传形式,抓牢宣传平台,做好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发布等重要阶段的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经济普查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客观报道普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准确报道普查数据成果,发挥引导认识、提升配合、促进依法普查的宣传效果。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互相配合,加大新媒体的宣传力度,讲好普查故事,提升普查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   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

         201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