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西安市统计局)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

西安市统计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全面提升我局依法统计能力,全面推进我局依法治统工作,成立西安市统计局依法治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每年按时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近年来,我局印发了《贯彻执行〈西安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落实办法》《关于认真学习〈规定〉的通知》《西安市统计局依法治统工作要点》《数据质量责任清单》等文件。

20198月,结合《陕西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聚焦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西安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前期主动开展防惩 “统计造假”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西安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了专项整治的4大类24个具体问题,提出了整治目标,27项整治措施以及相对应的整治时限以及责任单位,并将整治方案印发区(县)、开发区统计机构,要求全市统计系统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指导区县、开发区统计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家、陕西省统计局的要求,已经完成“制定一个整治方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一次全面排查、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建立一个长效机制”“六个一”活动。2019912日局中心组第22次学习会议主要领导要求传达学习国家局、我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此列入全局重点督办工作。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完成国家发改委、陕西省统计局营商环境监测工作任务的同时,结合西安市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加大西安市营商环境监测的工作力度,为市委市政府和市级其他部门营造民营企业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数据支撑。

(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西安市统计局制定的文件主体均合法;均在统计局职权范围内进行发文;文件均无违反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内容;发文无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方面的事项;发文无增减本单位权力职责的情况;近几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统计局建立班子成员分片包抓区县、开发区制度,每年召开区县(开发区)统计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法治工作会议。我局连续几年聘任法律顾问,重大“合同”以及认定“黑名单”企业等事项,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成立统计违法案件集体审议领导小组,对我局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进行领导小组集体审议,不断强化决策机制的科学、民主。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2018年,集中全市执法力量,建立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开展区县间交叉执法检查,开展对开发区的执法检查,积极协助区县统计局、开发区及时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推进上下统计机构联合执法,将执法检查与业务核查有效结合,提高办案质量等工作。20199月,为不断强化基层执法力量,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组织各区县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57.9%10月组织各开发区人员参加陕西省行政执法证考试,填补了开发区执法证空白,为基层统计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西安市统计局已初步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在行政执法工作当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及上级机关规定的执法流程开展工作。我局在执法过程当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对违法情节轻微、积极整改、态度良好的检查对象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制作《询问笔录》,增加批评教育环节。对违法情节较重、配合程度不好的检查对象,依据自由裁量基准严惩不贷、绝不手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严格按照《陕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处罚企业上缴的罚款直接进入财政账户。行政执法案件的处理结果均按要求公示在信用陕西平台,企业和部门均可查询利用信息。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均上传至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20194月,对拟入围“诚信西商”的企业进行了统计信用查询,提供企业统计信用情况,发挥了统计监督作用。

西安市统计局自2016年开始,每年坚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逐步扩大随机检查范围,实现了双随机执法检查全区域覆盖。在信用陕西平台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维护相关公示信息,规范黑名单认定、告知、公开等工作流程,实施统计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共享管理,稳步推进联合惩戒,依申请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201610月开始施行《西安市统计局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暂行)》,有利于激发和保护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活力,营造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积极履职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2019年全市增加了执法证持证人员,但结合目前统计执法工作量来看,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力量仍然比较薄弱,部分区县开发区还存在执法证“零”持有、执法工作“空白”问题,需要依靠市局进行统计执法工作。主要原因在于按照国家局《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必须是公务员编制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区县存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普遍面临即将退休、年轻干部因编制问题难以报名参加考试的情况。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西安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民伟担任西安市统计局依法治统领导小组组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计违法案件集体审议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统计局依法治统工作要点》中明确局主要领导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中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建立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2019年,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央文件、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局政令二十余次。张民伟局长定期向市分管领导汇报法治统计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国家统计局推进法治统计建设重大工作要求。8月,我局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就贯彻中央依法治统部署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为主题进行讲解。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长期以来,法治工作作为我局内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局牵头部门每年制定考核办法,分解目标任务。同时,我局自觉履行统计法治建设下管一级责任,在统计宣传、统计执法、依法行政等方面指导区县(开发区)开展工作,将法治工作纳入对区县、开发区统计机构年度综合考核目标任务。

在以后的工作当中,我局将继续积极地与省统计局交流沟通,共同努力解决统计执法资格考试问题,不断充实全市统计执法力量。

 

联系人:赵婧媛

联系电话:86787214  18700857436

 

西安市统计局

201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