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统计普法宣传月活动圆满落幕

西安市统计普法宣传月活动圆满落幕

 

历时一个月,西安市统计局于12月期间集中开展的以《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以“弘扬法治精神,全面依法治统”为主题的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圆满落幕。

 

一是强化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再学习。12月是统计普法集中宣传月,正值2019年统计年报期间,市局要求:“逢会必讲法,讲法必讲中央《意见》《办法》和《规定》”,组织市、县两级统计机构多次重温中央《办法》、《意见》和《规定》,持续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在此期间,市局印制了统计普法宣传材料20000余份,配合年报办安排,为17个专业培训会议配发了统计普法宣传资料,配合13个专业培训会议开展了中央统计政令及统计普法培训宣讲。

 各区县通过多种形式,再次重温中央《意见》《办法》和《规定》。其中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临潼区、高陵区、高新区、经开区、航天基地、航空基地、港务区等,通过局务会形式组织了专题集中学习,局长带头谈认识、讲收获、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雁塔区、未央区、阎良区通过例会形式,长安区通过晨学,西咸新区邀请市局法规处人员集中授课,新城、长安、阎良、西咸新区等,将学习范围扩大到镇街统计负责人,积极组织镇街领导和统计人员学习《意见》《办法》精神。 

 

二是加强对统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按照局党组对统计公职人员和“五上”企业统计人员“两个普法全覆盖”要求,市、区两级统计系统注重区分不同培训对象,分门别类开展宣传:对从事统计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实现中央统计政令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全覆盖,以国家统计局曝光案件、省级统计机构处分处理案件为例,再次重温中央统计政令,充分发挥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对“五上”单位统计人员,必须实现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全覆盖,坚持“任务布置和业务培训”并重,切实履行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告知义务和培训职责。


三是继续做好警示教育,促进部门、镇街、企业依法统计。1231日,在西安市2019年部门统计年报会上,市局向参会的59个市级部门的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业务人员发放了《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和统计普法资料,再次向部门传递国家统计局加大查处统计造假违法案件和追责力度的高压态势,推进部门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和行为规范。

四是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全省普法活动。集中宣传期间,积极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参与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举办的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参加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积极组织参加2019年全省微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等,并在全省微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参与率、正确率、中奖率均名列前茅,西安市共76人获奖。

五是积极开展“12·4”、“12·8”集中普法宣传活动。12.4-12.8期间,我市各区县、开发区纷纷走上街头,配合区县法治、司法部门,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西咸新区统计局在秦汉新城,新城区局在西部小商品市场,碑林区局在华清广场,莲湖区局在人民剧院前,雁塔区局在红专南路社区,未央区局在盛龙广场,灞桥区局在城东客运站华阳城广场,阎良区在文化路社区,鄠邑区局、高陵区局、蓝田县局均在区县政府前,周至县局在八云塔广场、临潼区局在大唐华清城昭应平台,曲江新区在曲江池遗址公园中和广场等,通过在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电子屏滚动播出、发放普法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宣传2020年即将开始的人口普查。其中临潼区局成立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进行专题部署,雁塔区局、未央区局的宣传展台,受到了区委区政府领导的现场观摩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