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四部门联合开展“零点行动”清查居无定所流动人口

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作为本次人口普查的普查对象,流动性强、情况多样、不易查找,是人口普查中的易漏登人群。为做好对西安市居无定所流动人口的清查登记工作,由市人普办牵头,与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联合制定《西安市居无定所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在2020年10月31日21时至24时全市统一行动,对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提前进行全面清点,依法开展普查登记。

此次清查登记的对象是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内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重点是露宿在街头、立交桥下、地下通道、涵洞、车站等,以及居住在废弃建筑物内的流动人口。在提前清查登记中查出的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一律在该流动人口所在的普查小区,通过新增虚拟建筑物的方式,填写户主姓名底册,并登记普查短表。在登记完成后以人为单位发放《已登记证明卡》,要求被登记人在11月1日至11月15日期间随身携带,以便核查。

此次流动人口大清查,全市各区县开发区联合城管、民政、公安多部门集中人员力量,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查,力争做到居无定所流动人员无一遗漏。在普查登记期间发现未登记的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我们将按照在哪里发现就在哪里补漏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