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省局机关各单位、各社会经济调查队,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统计局: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统计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函》(陕人社函〔2017〕520号)精神,经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按照条件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经省统计系统“双先”评选领导小组评审,确定西安市统计局服务业与社会科技统计处等38个单位为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西安市统计局谷小春等80名同志为全省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现在全省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17年12月4日至12月8日。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在上述时间内向陕西省统计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朱绪斌
联系电话:029-63917762
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省统计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710006
附件: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
陕西省统计局人事处
2017年12月4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