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陕西省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省于2005111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考虑对各地有代表性,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这次调查的样本量为7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09%。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抽样调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按调查时点常住人口和年末常住人口两部份公布如下:

一、2005111零时调查时点数

1.总人口

2005111零时,全省11个市()的常住人口为3718万人,与2000111零时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总人口3605万人相比,增加了113 万人,增长3.13%;年平均增加22.6万人,年平均增长0.62 %2005年底总人口为3720 万人。

2.城乡构成

全省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384万人,占总人口的37.2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334万人,占总人口的62.77%。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97个百分点。

3.性别构成

全省人口中,男性为1912.5万人,占总人口的51.44%;女性为1805.5万人,占总人口的48.56%。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93?

4.年龄构成

全省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735万人,占总人口的19.76%15-64岁的人口为2664万人,占总人口的71.66%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19万人,占总人口的8.58%。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2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65个百分点。?

5.民族构成

全省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693万人,占总人口的99.3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5万人,占总人口的0.67%。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06万人,增长了2.96%;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7万人,增长了38.89%

6.受教育程度

全省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为195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为468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342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155万人。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46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27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145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减少88万人。

7.家庭户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113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684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5人,集体户人口为34万人。与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32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8人,农村为3.39人。

二、全省及各市(区)2005年末常住人口

根据调查时点数据资料确定的全省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0.02‰、6.01‰、4.01‰;推算的全省和各市(区)年末常住人口数如下:

      3720万人

西安市    807万人

铜川市    83万人

宝鸡市    376万人

咸阳市    498万人

渭南市    547万人

延安市    212万人

汉中市    348万人

榆林市    330万人

安康市    265万人

商洛市    238万人

杨凌示范区    1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