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安市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1]

2015年西安市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1]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我国以201511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2]。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市同步开展了西安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涉及全市158个镇街530个村、居委会,最终样本量为12.6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5%。在国务院、陕西省、西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基本完成各项调查任务。现将根据这次调查推算的西安市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西安市201511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为869.76万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46.78万人相比,五年共增加22.98万人,增长2.71%,年平均增长率为0.54%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266.7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795.02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增加0.03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46.50万人,占51.34%;女性人口为423.26万人,占48.6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18上升为105.49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9.24万人,占12.56%15-64岁人口为669.20万人,占76.94%65岁及以上人口为91.32万人,占10.50%。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下降0.33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下降1.7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04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程度人口为233.79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人口为172.21万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为272.84万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为118.90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教育程度人口由22005人上升为26880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人口由20662人下降为19800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由35669人下降为31370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由14636人下降为13670人。

六、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4]635.10万人,占73.0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4.66万人,占26.98%。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0.8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27.84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4.02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根据调查结果的推算数。

[2]调查对象是指调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西安市境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