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二次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
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西安市统计局 西安市科技局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
西安市教育局 西安市财政局
为全面掌握我市R&D[1]活动情况,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宏观决策的需求,根据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国统字[2009]57号)要求,西安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于2009年联合开展了西安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2]。此次清查的标准时点为
在全市和区县、开发区各级R&D资源清查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及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广大统计人员的艰苦努力,清查的数据采集、质量核查、汇总及评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西安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结果,现将西安市全社会R&D主要指标公布如下:
一、R&D人员情况
2009年全市R&D人员7.23万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3.97万人,占54.9%;女性人员2.11万人,占29.2%。
2009年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的R&D人员全时当量[4] 5.26万人年,其中研究人员[5] 3.19万人年,占60.6%。
按活动类型分,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0.38万人年,占7.2%;应用研究人员1.34万人年,占25.5%;试验发展人员3.54万人年,占67.3%。
二、R&D经费情况
2009年西安市全社会R&D总经费[6]164.99亿元,是2000年的4.53倍,年平均增长18.3%。R&D经费占当年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6.06%。
按活动类型分,基础研究经费7.62亿元,占4.6%;应用研究经费32.21亿元,占19.6%;试验发展经费125.16亿元,占75.8%。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分别是2000年的7.6倍、4.2倍和4.5倍。
按经费来源分,政府资金107.06亿元,占64.9%;企业资金51.51亿元,占31.2%;国外资金0.15亿元,占0.1%;其他资金6.27亿元,占3.8%。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其中制造业R&D经费37.63亿元,占22.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98.94亿元,占60.0%;教育17.76亿元,占10.8%(详见附表1)。
分区县情况详见附表2。
三、R&D项目(课题) [7]情况
2009年全市各类单位共开展R&D项目1.86万项,参加项目人员全时当量4.10万人年,项目经费101.06亿元。
按社会经济目标[8]分,工商业发展项目经费23.40亿元,占23.2%;能源的生产、分配和合理利用项目2.30亿元,占2.3%;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项目2.03亿元,占2.0%;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和农村规划项目3.86亿元,占3.8%;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及污染防治项目0.26亿元,占0.3%;其他项目69.21亿元,占68.4%。
四、研究开发机构[9]情况
2009年全市有各类研究开发机构569个。机构中从事R&D活动的人员3.91万人,其中博士和硕士0.99万人,占25.3%。机构R&D经费117.13亿元,机构中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原价123.33亿元。
按学科分,自然科学领域43个,占7.5%;农业科学领域9个,占1.6%;医药科学领域21个,占3.7%;工程与技术科学领域454个,占79.8%;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42个,占7.4%。
附表1
2009年分行业R&D投入情况
R&D人员全时当量
R&D经费
总量
比重
总量
比重
(人年)
(%)
(万元)
(%)
总计
52611
100
1649888
100
农、林、牧、渔业
24
-
161
-
采矿业
1009
1.9
19106
1.2
制造业
14292
27.2
376301
22.8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02
0.5
1529
0.1
建筑业
2202
4.2
45141
2.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8
0.1
129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17
1
14803
0.9
金融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29
2.3
13197
0.8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4095
45.8
989397
6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1
0.1
417
-
教育
7130
13.6
177552
10.8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719
3.3
11949
0.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
-
25
-
附表2
2009年各区县R&D投入情况
区 县
R&D人员全时当量(人年)
R&D经费(万元)
R&D经费与GDP之比(%)
全 市
52611
1649888
6.06
新城区
3488
67516
2.44
碑林区
8369
229674
7.65
莲湖区
3360
103395
3.13
灞桥区
1559
32997
2.4
未央区
2657
91074
2.67
雁塔区
18546
431079
8.61
阎良区
6459
307661
39.22
临潼区
662
23767
1.94
长安区
6292
332161
14.63
蓝田县
11
73
0.01
周至县
7
66
0.02
户 县
624
8527
0.94
高陵县
577
21898
1.85
注释:
[1]R&D,即研究与试验发展,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展、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也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2]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教育部和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于2000年联合在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全社会R&D资源清查工作。
[3]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依据第一次全国R&D资源清查及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摸底调查结果确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4]R&D人员全时当量是国际上通用的、用于比较科技人力投入的指标。指R&D全时人员(全年从事R&D活动累积工作时间占全部工作时间的90%及以上人员)工作量与非全时人员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的工作量之和。例如:有2个R&D全时人员(工作时间分别为0.9年和1年)和3个R&D非全时人员(工作时间分别为0.2年、0.3年和0.7年),则R&D人员全时当量=1+1+0.2+0.3+0.7=3.2(人年)。
[5]研究人员指R&D人员中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
[6]全社会R&D总经费是全国开展的全社会R&D资源清查调查结果,每十年公布一次。全市R&D经费支出按照科技综合统计年报口径每年进行汇总计算,2009年全市R&D总经费为132.52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为4.86%。
[7]R&D项目(课题)指调查单位在当年立项并开展研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仍继续进行研究的研究开发项目或课题,包括当年完成和年内研究工作已告失败的研发项目或课题。
[8]按社会经济目标分组不含工业企业立项经费不足10万元的项目。
[9]研究开发机构包括各类独立的研究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办的非独立的研究开发机构。
[10]绝对数为亿元的指标保留两位小数,相对数指标保留1位小数。空格为无数字,“---”指相对数小于1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