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要成果

西安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要成果

西安市统计局

西安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17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西安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基本结束,取得了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普查基本情况和特点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对象涵盖了全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12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全市万余名普查人员,经过艰辛努力,目前数据采集和主要数据汇总工作已经圆满完成。

本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特点:

一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成员单位协作有力。2018621日,市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35个市级部门为成员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四次领导小组会议,强力推进普查各阶段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均成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区县、开发区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在行政审批和备案管理的单位名录信息提供、经普宣传动员、经费物资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6个部门与市经普办联合印发《关于协助做好经济普查的通知》,为普查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优化实施方案,贯彻执行全面有力。市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切实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组织实施国家普查专项试点、省级和市级普查综合试点,制定了《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普查登记》《质量抽查》《数据审核验收》等一系列实施方案和业务流程,组织开展多层级、系统化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实行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普查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充分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和部门行政记录及业务资料,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50万余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首次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依法开展普查登记。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广泛宣传法律法规,依法告知普查任务,畅通违法举报渠道,启动简易执法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广大普查人员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严格执行数据审核修改各项要求,建立完善普查数据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

五是坚持联动审核,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市经普办在普查各个阶段,对区县、开发区组织了四轮监督检查和调研指导,抽取了60余个普查小区开展了全覆盖的事中质量抽查。建立镇街、区县(开发区)统计机构和市统计局三级数据审核联动机制,及时发现、解决普查中的各类问题。经国家统计局四经普事后质量抽查结果显示,我市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二、普查主要数据

(一)单位情况。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4.63万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6.39万个,增长198.7%;产业活动单位27.01万个,增加17.44万个,增长182.3%;个体经营户53.27万个。 

按行业分,法人单位数量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58万个,占30.8%;建筑业3.31万个,占13.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24万个,占13.1%

按机构类型分,企业法人单位22.84万个,占92.7%,比2013年末增加16.17万个,增长242.4%;机关、事业法人单位0.53万个,占2.1%;社会团体0.14万个,占0.6%;其他法人1.13万个,占4.6%。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2.74万个,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0.09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4%,私营企业18.73万个,占82.0% 

(二)经济总量情况。依据地区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陕西省统计局对各市(区)2018年生产总值进行了统一核算,并对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修订后西安市2018年生产总值为8499.41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49.5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58.98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1%;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865.99亿元,比重为33.7%;第三产业增加值为5374.44亿元,比重为63.2%

(三)从业人员情况。2018年末,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02.92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103.19万人,增长34.4%,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50.93万人,占37.5%。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41.29万人,增加17.04万人,增长13.7%;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60.83万人,增加86.17万人,增长49.3%。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27.24万人。

按行业分,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64.31万人,占16.0%;制造业63.03万人,占15.6%;批发和零售业47.11万人,占11.7%

(四)资产和营业收入情况。从资产看,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11.39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占16.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占83.3%。从营业收入看,2018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3.09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40.1%,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59.9%

(五)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2018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61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8.1%。高技术制造业方面,2018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96个,比2013年末增长45.1%。研发投入方面,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67.10亿元,比2013年增长64.8%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3.79%。文化产业方面,2018年末,全市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27855个,比2013年末增长254.3%;从业人员21.94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63.9%;资产总计3111.3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9.6%

总的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系统反映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获取了大量基础数据。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用好普查数据,推进数据开放共享,实现普查结果效用最大化,全力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