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发布】2019年西安市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7%

2019年前三季度,西安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05.30亿元,同比增长5.7%;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740.02亿元,下降0.4%,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网上零售额294.61亿元,增长20.8%。扣除汽车类,西安市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2%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前三季度,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371.80亿元,增长5.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33.50亿元,增长9.0%

按消费形态分,前三季度,餐饮收入291.84亿元,同比增长7.9%。其中,限额以上餐饮收入82.35亿元,增长6.1%。商品零售3213.46亿元,增长5.5%,其中,限额以上商品零售1657.67亿元,下降0.7%

2019年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消费品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