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发布】2020年1-2月西安市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下降24.9%


20201-2月,西安市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280.21亿元,同比下降24.9%,其中,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额68.51亿元,增长27.0%

按消费形态分,1-2月,餐饮收入10.20亿元,同比下降43.3%,商品零售270.01亿元,下降24.0%

20201-2月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主要数据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消费品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