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发布】2020年1-11月西安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同比下降1.5%

2020年1-11月,西安市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232.07亿元,同比下降1.5%,降幅比1-10月收窄0.8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535.85亿元,增长38.0%。

2019年1-11月以来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

按经营地分,城镇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为2227.84亿元,同比下降1.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23亿元,下降31.0%。

按消费类型分,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餐饮收入83.73亿元,同比下降22.8%;商品零售2148.34亿元,下降0.5%。

 1-11月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主要数据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消费品零售额

2.调查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