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发布】2020年1-7月西安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同比下降8.5%


20201-7月,西安市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248.65亿元,同比下降8.5%。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308.63亿元,增长34.0%

2019-2020年各月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速(%

按经营地分,1-7月,城镇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为1246.21亿元,同比下降8.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44亿元,下降32.8%

按消费类型分,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餐饮收入43.11亿元,同比下降35.7%;商品零售1205.54亿元,下降7.2%

1-7月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主要数据

指标名称

1-7月零售额(亿元)

同比增速(%

限上消费品零售额

1248.65

-8.5

其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

308.63

34.0

按经营地分

 

 

城镇

1246.21

-8.5

乡村

2.44

-32.8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43.11

-35.7

商品零售

1205.54

-7.2

按商品类值分

 

 

粮油、食品类

112.96

3.0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34.56

-8.8

化妆品类

47.91

8.0

日用品类

44.32

-19.0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75.75

-11.6

中西药品类

43.54

-18.0

文化办公用品类

42.45

33.6

通讯器材类

60.13

17.6

石油及制品类

130.12

-10.7

汽车类

373.68

-10.5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消费品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