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发布】2022年一季度西安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9.8%
一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44.78亿元,同比下降9.8%。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531.81亿元,下降15.3%。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164.18亿元,下降2.1%。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530.46亿元,同比下降15.4%;乡村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35亿元,增长4.3%。
按消费类型分,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餐饮收入21.30亿元,同比下降25.1%;限额以上单位实现商品零售510.51亿元,下降14.9%。
2022年一季度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主要数据
注: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限额以上单位网上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消费品零售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从2021年8月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为不包含西咸新区共管区口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