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西安市统计局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5年度西安市统计局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一、西安市统计局概况

(一)西安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区县地区生产总值;收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市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5.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市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6.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参与对区县、市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7.依法管理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标准,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8.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9.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市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10.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安市统计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统计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

纳入西安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二、2015年度西安市统计局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475.55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6.98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107.58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36.11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2477.9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83.8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0.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92万元。

  2)项目支出894.03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23.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0.89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32.75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6.75万元,项目支出811.3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8.1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551.97万元;专项统计业务682.61万元;统计管理40.60万元;专项普查活动34.22万元;统计抽样调查52.88万元;事业运行2.49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1.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132.62万元,其中货物采购68.38万元,服务采购64.2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公务接待费3.8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62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49%。主要用于下半年实行公车改革,我局车辆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我局无公务用车购置,目前,公车保有量是1台。

4、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3.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因公来我市指导检查工作的国家局、省局领导及工作人员,接待兄弟市统计局来我局进行调查和考察学习的人员。较去年同比下降32%,累计接待21批次、266人。


相关附件:

附件:2015年度西安市统计局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