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统计局2006年重点工作

2006年,是“十一五”时期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统计改革和建设的关键一年。按照“十一五”规划的阶段性要求,结合国家、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和我市实际,2006年我市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完善地方经济统计监测体系;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转变和提升统计工作方式;以法制建设为保障,优化统计工作环境,为推动西安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

统计信息化是统计现代化水平的主要标志,是统计现代化的核心,关系到统计改革与建设的全局。“十一五”期间,我市统计信息化建设,要在“十五”信息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基本完成一个核心数据库、一个技术平台和一个保障体系的重点建设工作。通过信息技术改造传统的统计工作方式,围绕统计核心业务,加强统计信息生产和处理能力,推动统计工作的电子化、网络化,改进统计信息为政府和公众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2006年,是我市统计信息化建设承上启下重要的一年。主要工作目标是建立网上直报系统。通过网上直报系统的建立和应用,实现统计数据采集、录入、报送、编辑审核、汇总制表、分类整理和统一管理的电子化、网络化;提高统计数据采集、传输速度,减少工作流程和人为误差,提高数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各区县统计局、各专业处室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把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从硬件建设转移到软件开发应用上来,结合专业做好网上直报、分析决策、信息发布等数据标准、软件需求的准备工作。

同时,要认真做好统计信息外网的数据加载和更新工作,及时满足社会公众的统计信息需求;要充分利用内部网站,加快市统计局与区县统计局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工作交流。

二、着力推进以GDP核算为龙头的制度方法改革

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顾全大局,积极实施GDP核算重大改革,按照《陕西省季度生产总值核算方案》,加快制订西安市季度生产总值核算办法,继续做好GDP评估和农业、工业、建筑业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专业指标下管一级工作。同时要认真落实以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的制度。进一步巩固经济普查的成果,做好经常性统计制度与普查制度及核算方法的衔接。以普查数据为基准,认真做好GDP历史数据修订工作,进一步做好2005年定报、年报数据的调整和衔接。

要建立和完善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体系,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动态维护和管理,从2006年起,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统计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的通知》(国统字〔2005〕91号)要求,每半年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一次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等资料情况。即每年2月底前提供上年7至12月底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资料,每年8月底前提供本年1至6月底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资料。2006年2月底前应提供2005年全年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资料。

加快完善地方经济统计监测体系。2005年,我市在加快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上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通过西安经济统计监测体系的研究建立,较好地反映了我市“五大主导产业”、“四区一基地”等全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2006年,市委、市政府把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扩大招商引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我们的监测体系就要加快研究,及时跟进,适时地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指标体系。要重点做好我市工业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监测指标体系的探索。

三、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2006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轨道的重要时期,这就要求统计部门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今年要突出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工作。要密切关注国民经济走势,及时发现经济社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加强对经济指标间的数量关系分析,为定性判断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二是深入开展分析研究工作。要按照全市经济工作部署,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和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等主要任务,开展专题调查和分析研究。三是扩大服务范围,提高统计信息的开放度。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公报、网站等多种渠道,定期向社会发布统计信息,满足社会公众的统计需求。

加强能源统计工作,特别加强对重点耗能行业、耗能大户的统计监测,积极建立全社会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做好节能降耗的统计发布工作;认真做好县域经济考核工作、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监测、妇女儿童监测等工作。

四、认真做好各项普查和调查工作

第二次农业普查是我国又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对规划、制定“三农”政策,指导“三农”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也要充分地看到这次农业普查的艰巨性。一方面,“三农”的情况比过去更加复杂、更加多样了;另一方面,“三农”的环境发生了更大的变化,尤其是基层行政资源比过去更紧缺,必然会带来诸多的困难、矛盾和问题,一定要充分估计这次农业普查的困难,精心准备各种方案,应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确保这次农业普查的成功。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协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区县要尽快建立健全各级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规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动员。同时,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明确责任,采取措施,确保各个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任务。

认真做好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抓好1%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审核、验收、汇总和发布,做好资料开发和分析研究工作。

五、加快统计法制建设,优化统计工作环境

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继续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要围绕统计工作的中心任务,抓好各种专项检查和日常业务检查;加大对统计部门自身执行统计制度、进行统计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在统计数据质量上要加大虚报、瞒报的查处力度。在查处案件数量上,各区县统计局要达到8件以上,必须完成省局下达的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工作力度,形成相应的工作制度。

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实施统计行政审批,建立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考核评议制,提高统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开展案卷评审工作,做好 “五五”统计普法启动工作,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

六、加快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步伐

基层基础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理清统计职能,加强乡镇统计工作,力争稳定乡镇统计机构和人员,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实现统计数据采集、审核、加工、管理和公布的规范化、制度化。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各地统计基础建设成功经验,切实加强乡镇统计工作,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要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研究建立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规范,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

七、积极稳妥地实施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调查队管理体制,是完善统计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按照国家局、省局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自觉服从改革大局,妥善处理好局队关系、国家队和地方队的关系,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做到改革和业务工作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