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

 

 

按照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市实际,2014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一系列改革部署。

积极跟进国家统一核算制度改革。一是密切关注全国核算改革新动态,认真研究相关问题并做好准备工作。二是根据三经普资料,结合GDP核算方法改革,修订2013年及以前年度全市及各区县GDP总量,为正式实施统一核算奠定扎实基础。三是进一步完善生产总值核算方案。市局将根据全省核算方案进一步完善我市核算方案,严格核算各区县2014年季度GDP总量和增速,确保核算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四是依据国家、省局最新非公有制经济核算方法,对我市现行非公有制经济核算方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好各行业、各领域各项常规统计调查,确保调查数据质量。严格执行联网直报各项规定,坚守“四条红线”,确保企业上报数据真实可靠。进一步完善全市《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工作制度》和各专业《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坚持用统一标准和口径对基层数据进行审核和评估,提高宏观数据的匹配性。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努力为统计改革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深化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试点。2014年我市将继续认真贯彻国家确定从按项目以形象进度法统计,转向按单位以财务支出资料采集数据这一改革要求,在认真总结2013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着重加强部门试点统计和新建企业试点统计,加大调研和培训力度,严把审核质量关,进一步检验改革方案的可行性、稳定性,为国家局在2015年全国全面实行双轨制做出新的贡献。

贯彻落实能耗统计改革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改革方案,一是根据三经普资料,修订2013年及以前年度全市及区县能源消费总量;二是严格审核2014年区县季度单位GDP能耗数据,使全市与区县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基本衔接;三是密切关注国家和省局推出的统一能耗总量和单位GDP能耗降低率核算方案,结合西安市实际,研究制定全市统一能耗总量和单位GDP能耗降低率核算方法。

丰富和完善消费市场统计。完成贸易限上非联网直报单位在一套表平台的数据采集;开展全市商品批发市场年度交易情况调查,对30余家过亿元商品交易市场实行半年统计;重点调研新型业态商贸综合体的发展现状,研究商贸综合体对区域消费市场的影响;定期开展网购群体消费意向调查;研究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制度;与商务、旅游部门共同探索采用商贸企业电子记录、部门行政记录丰富消费统计。

全面实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工作。按照《陕西省分市县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市统计局会同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已完成一体化住户调查选点开户等前期准备工作。为保障全市城乡一体化改革开好局、起好步,保证数据平稳衔接,各区县要早安排、早部署,充实力量,加强培训,扎实做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网点管理、局队协调、制度建设和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积极研究国家企业创新调查方案,在全市工业、建筑业、服务业领域开展企业创新调查。继续完善我市人口变动及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积极做好发布调查失业率的准备工作。根据《陕西省分市、县城镇化率测算方案》,制定新的《西安市分区县城镇化率测算办法》,进一步改进城镇化统计。探索建立我市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二)全力组织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经济普查事关如实反映我市二、三产业家底,事关2013年GDP核算与历史数据的调整,各区县、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始终把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作为核心要求,千方百计搞准经济普查数据,如实反映全市发展状况。突出数据质量,普准普全。 一是抓好“四上”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确保普准普全。 二是抓好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户的数据采集,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和工作流程组织好现场登记,坚守“六条红线”,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充分发挥乡街、居委会、部门等社会力量,解决好入户难的问题。要迅速启动普查入户登记,确保3月底全面完成普查数据采集任务。扎实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抓好数据审核验收,充分发挥各专业统计在普查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审核前移、即报即审;及早制定抽查方案,扎实开展事后质量抽查。仔细分析数据结构和趋势,及时发现不合理因素,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认真做好普查数据处理和成果利用。切实做好数据传输和存储的风险防范,确保处理平台和系统安全稳定,按时完成全部数据处理工作;尽早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深度开发普查资料,启动统计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服务。

(三)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

积极服务宏观决策。一是抓好重点企业监测。对工业、商贸、建筑业、房地产、服务业重点企业(单位)、农业养殖种植户生产经营和劳动力市场的监测,更好地掌握微观经济主体实际情况。二是做好经济形势预警分析。研究建立宏观经济研判指数;完善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加强对微观主体信息深度剖析,以微观情况支撑宏观分析。三是加强统计监测。建立地区发展与民生、经济转型升级、稳增长优结构提质量统计监测;完善全社会能耗、都市农业、经济景气、“四上”企业用工情况监测;规范监测数据采集流程,实现信息共享。四是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及时反映群众意愿。

积极服务市级部门。完善部门服务网络平台,建立服务清单,定期向市发改委等25个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电子产品;开展定向服务,定期通过短信向70个部门领导和统计人员发送统计信息;实行订单服务,应部门需求,开展城乡统筹、渭北工业园监测,高新、文化、服务业大型企业监测和民意调查;促进合作服务,以调研、课题等形式,加强与部门的统计分析研究和信息交流。

积极服务社会公众。改版《西安统计》门户网站,建立界面友好,内容全面的统计信息公众查询平台,实现统计事项网上办理。开展“统计为您服务”活动,开通“西安统计”官方微博,充分利用新媒体,改进信息发布方式,加强数据的诠释和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公众有关诉求,不断拉近统计与公众的距离,努力实现良性互动。

积极服务调查对象。建立为调查对象服务的长效机制,面向网上直报单位编印《基层统计工作指南》,面向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户编印《调查指南》,面向农村乡镇、村组编印《农村统计工作指南》。积极探索在联网直报平台增加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功能,及时反馈有用信息。

积极服务统计基层。在地方调查制度设计、工作安排上,注重因地制宜,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开展区县、乡街统计人员培训需求调查,有针对性组织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开展统计业务指导下乡活动,选派业务骨干,深入基层,现场指导,形成市、区县、乡街统计人员互动交流的良好机制。

(四)深化统计信息化应用建设。

落实国家统计生产全方位、全流程的电子化、网络化、无纸化的各项改革,努力构筑全市维护数据质量的坚实技术屏障。加大联网直报平台应用,深化联网直报平台在已有“四上”企业调查中的应用,认真做好新增调查项目的电子采集终端和联网直报平台推广。加强统计信息化服务手段创新,建成西安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完成西安经济综合数据库系统升级,完成市局内外网站的改版,实现与市电子政务网站后台管理的同步与互联。强化全市统计信息网络安全建设,确保统计信息系统不断网、不宕机、不被窃取,系统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指导区县(开发区)继续完善统计专网的规范化建设和与本地电子政务网络的融合。

(五)加强部门统计管理,提升服务部门工作水平。

加强部门信息共享。积极落实国家统计局强化部门统计的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利用西安市第三次经济普查成果,加强与工商、税务、质监、编办等部门的合作与共享,积极推进西安市各部门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共建、共享、共同维护工作。规范调查项目审批。坚持部门、开发区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遵循统计工作基本准则和技术规范,从调查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实施的可行性、指标设计的科学性、减少企业负担等方面进一步加强部门、开发区调查项目审批管理。完善《西安市部门统计报表制度》。加强与西安市各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从部门主要数据分区县、分开发区、增加财务指标等方面继续完善《西安市部门统计报表制度》,规范部门数据采集方法和数据发布,共同提高政府统计工作水平。有重点地在卫生、教育、科技、交通、民政等部门试行服务业财务报表制度,促进部门开展全行业统计工作。落实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部门联席会议平台,围绕生产总值核算、统计监测等工作,拓展联席会议内容和范围,交流各部门统计工作经验,提出并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部门统计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全面贯彻中央反腐倡廉决策部署,继续深入推进机关的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和党务公开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政风行风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求实、创新、严谨、奉献”的统计行风建设促进统计“三个提高”。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各级班子建设,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增强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班子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强化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围绕提高领导力、执行力和创新力,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加大专业技术资格、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力度。加强统计文化建设,弘扬统计核心价值观,坚持科学统计、依法统计,始终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调查研究,增强调研的目的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硬约束,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每项工作任务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切实提高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