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暂行办法》和《陕西省统计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与统计改革相结合,加快统计法制建设,充分发挥在统计领域中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全面提高统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进统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全面推进法治统计建设部署,市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推进法治统计,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为根本目标,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发挥好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2.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学习活动。认真落实国家局、省局、市局在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新要求、新措施,提升全市广大统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优化学习内容,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等专题学习和全体干部集体学法活动,以统计业务知识为重点,结合《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执法检查员管理规定》对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将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纳入法治轨道。

3.坚持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责任到分管领导、到处室、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的工作机制。

4.依法推进政务公开。面向社会公开机关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行政审批事项及涉及公民、法人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完善网上办事信息系统,在市局外网建立公开、透明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网上审批工作机制,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方便、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5.强化职责,严惩统计违法行为。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要求,高度重视公示工作,统一规范执法案件处理标准,积极慎重做好失信企业公示工作,并与上级统计部门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平台链接,建成全市统计失信企业公示体系,保证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为国家决策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公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提供可靠信息。

6.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不断完善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陕西省统计违法行为罚款规定》(试行)和《西安市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统计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7.依法规范和管理统计调查活动。按照国家局、省局工作部署,加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局统计调查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需要,以精简、高效、规范为原则,开展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报批工作;按照《部门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要求,认真开展地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工作,规范审批流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8.依法管理统计资料发布和使用。局机关各部门严格遵守《统计资料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统计资料保密制度,确保国家安全、企业商业秘密和公民个人信息秘密。

9.认真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贯彻落实《西安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二、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10.严格实行统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规范统计执法案件查处工作流程和执法行为,提升统计执法能力,严守统计执法纪律。 

11.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对全市统计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重点是加强思想政治、法律法规知识、统计执法技能、统计职业道德和统计业务全面培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

12.加大统计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实行执法检查与统计行政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推进执法机构与专业机构联合执法,将执法检查与业务核查有效结合,将执法检查结果作为各专业统计数据评估的依据。

13.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重点评查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对全市2015年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逐卷打分,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确保案件办结率和案卷档案归档的质量,及时向省局报送统计处罚案卷。

14.强化法治宣传,切实做好“六五”普法验收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借助官方微博和短信发布统计普法信息,宣传统计法律知识,以宣传《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新法新规为宣传点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常态化,充分利用 “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机,开展对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工作。

15.统筹兼顾,积极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根据市人大《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地方统计法规清理工作,向市人大上报清理的初步意见和建议。

16.认真完成政府法制机构布置的法制工作任务。做好《西安市统计管理条例》的调研和清理工作,完成与统计相关立法、普法工作,研究提供统计部门对地方立法工作及立法方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