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西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2016年西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西安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统计现代化建设等重点任务,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解读回应热点问题,探索开发多样化统计产品,促进统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完善公开机制。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并认真执行《西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调查项目审批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能。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报制度。对局机关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咨询答复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底考评。

(二)丰富公开内容。一是积极推进统计财政资金、调查项目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信息、统计执法检查信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进程信息等统计行政管理信息公开。二是不断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按时序进度发布常规统计数据的同时,及时发布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国民经济重要指标数据,如: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销售等。三是新增解读回应内容。我局通过我局官方网站及《西安日报》等媒体发表解读文章,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工业、投资、房地产及消费等月度数据发布和解读数据同步进行。

(三)优化公开平台。一是加强西安统计官网建设。在网页新建“西安统计地理信息系统”、“第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等栏目。二是完善数据库功能建设。加强网报数据平台及数据库的维护管理,确保企业数据报送渠道通畅安全。三是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创新开展统计信息宣传。不断充实完善统计官方微博栏目和内容,精心编纂统计精品资料,开发文字、表格、图形等丰富多样的统计产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积极通过官方网站、微博、新闻媒体等载体,及时发布统计信息,加大数据解读力度,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6年,根据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在内外网站做好宣传与服务,截止12月底在我局内外网加载各类数据信息1100余条,积极宣传统计工作、及时发布统计信息,涵盖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工作动态、通知通告、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统计科普、专题栏目、百姓关注等十大类信息。

(二)主流媒体发布新闻情况。2016年,我局在西安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介绍西安市经济运行情况,深度解读经济形势,回应社会关切。7月份,首次发布了《8%来之不易》数据解读,被西安晚报等多家媒体编辑刊登,并逐步把数据解读纳入常态化工作。

(三)官方微博公开信息情况。2016年,“@西安统计”在宣传西安统计工作、发布统计数据、传播统计知识、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共发布微博956条,其中原创微博382条。积极向“@西安发布”报送信息12期,和”@西安发布“积极互动,转发或评论”@西安发布“的有关微博,日均转发5条以上。

(四)组织中国统计开放日公开信息情况。2016920日为第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为做好我市的宣传活动,制订了《西安市第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方案》,明确了6项主要活动内容。围绕“农业普查福到农家”主题,走进灞桥区红旗街办神鹿坊村、长安区城乡了解和报道一线调查员的工作情况。联合省统计局、高陵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大型主题日宣传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农业普查。媒体陆续报导我局公开日活动,形成了既借力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的权威专业宣传,又利用统计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统计短信平台等新媒体的灵活多样宣传氛围。

(五)“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今年未收到“两会”建议提案。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依法依规公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信息。进一步完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的流程和要求,及时维护更新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栏目,实现网上查询,更新了《部门调查项目摸底表》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一览表》,便于社会公众和部门监督。

(二)严肃审慎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信息。一是严格执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以西安统计官网为依托,建立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将全市统计机构公示专栏与国家局、省局平台相链接。二是完善“统计违法举报”栏目,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安排专人受理并处理公众举报。

(三)扎实做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信息公开。围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西安主流媒体和西安市统计局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工作进程信息,解答社会关注话题,呼吁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配合。

(四)按程序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按要求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信息。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认真实行预决算公开,分别于37日和929日公开了《西安市统计局2016年度预算》、《西安市统计局2015年度决算》。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二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对于单一来源采购、网上竞价采购等政府采购的项目,均通过“西安市政府财政网”审批、竞价和发布。2016年,我局组织进行政府采购事项12项。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对依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我局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做好答复工作。

一是完善网络申请功能,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网上在线申请流程。全年接收的申请公开件中,通过网络在线提交的占100%。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标准化文本,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合法性审核,确保依法依规按时答复。三是加强分析研究。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申请用途、答复情况等进行研究分析归档,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为通过网络申请。

五、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情况

我局通过网上咨询、电话服务、现场接待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一)提供全国“两会”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两会前期,我局编印《供给侧改革看发展》上下两册,《“十二五”西安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专辑,向两会代表及参会领导发放资料近4500册。 

(二)提供日常统计数据咨询服务。2016年,我局接受公众现场及电话咨询约400余人次,其中现场提供工资、收入证明材料60余份,网络咨询回复105件。 

六、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西安市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西安市统计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八、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通过西安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仍需进一步增强等。

2017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适应、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数据解读回应,优化信息发布平台,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加大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优化中国统计信息网的服务功能,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设统计重点工作栏目,开发网站建设新功能,使中国统计信息网在推进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供优质服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增加社会广泛关注领域指标数据的发布内容。进一步扩大统计制度方法公开的范围。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加快推进依申请公开电子化进程。

(三)加强数据解读回应。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西安主流媒体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解读文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完善专家解读机制,增强数据解读的针对性,提高数据解读的权威性。创新开发统计产品。

(四)抓好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范围,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在优化机构和人员配置时,统筹考虑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3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0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95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9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9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9

     1.按时办结数

9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