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七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西安市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tjj.xa.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8年,西安市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按照《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西安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我省、我市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拓展主动公开领域,注重数据分析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大力推进政府统计公开透明,着力打造阳光统计、法治统计和服务型统计,政府统计公信力持续提升。

 (一)公开机制更加完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调整,调整了西安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统筹协调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健全工作制度。修订《西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西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指南》《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分类、编排方式、获取方式、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更大限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统计政府信息。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机制。完善公文办理规程,要求在文件起草环节即确定公文的“主动公开”属性;修订了《西安市统计局统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在官方网站发布信息,必须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四是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举办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综合素质。

 (二)公开内容更加丰富。一是有效扩展统计数据发布内容。依据《2018年西安市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按时序进度发布数据,增加“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年度报告”一项发布内容。二是主动解读经济形势和重点改革进展。按照“深入分析、及时解读、强化引导”原则,建立完善月度、季度和年度数据解读工作模式,为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统计数据、把握经济形势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扎实推进统计行政管理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统计标准和制度、规范性文件、统计执法检查信息、政府统计调查项目审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人事任免、统计财政资金和全市“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

 (三)公开平台更加实用。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依据新修订的《指南》《目录》,优化升级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调整公开目录,重新加载发布有关信息。二是强化数据发布库建设。按照统计信息化工作统一部署,积极强化数据发布库建设,完成了发布库建设初步方案。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统计政务微博微信作用,及时配合官方网站发布数据和解读,做好统计数据发布工作,全方位反映我市经济发展成就和统计重点工作进程;继续采用图解、动画、HTML5、视频、音频等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数据解读和统计宣传。

(四)积极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加强经济运行预判分析,积极向媒体推荐经济运行专题分析和解读,被西安各类媒体采用20余篇。完成了西安统计年鉴编印和网站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以数据发布为主渠道,以分析解读为支撑点,形成官方网站、统计微博微信、联网直报、统计产品等多种载体协同共进的统计信息公开模式。

通过西安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06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内容涵盖统计数据与解读、工作动态、通知通告、机构职能、法规文件、人事工作、百姓关注等。


完善2018年统计新闻宣传目标任务,新增机关党建、统计工作、统计知识、统计法制等发布内容,梳理了《统计信息发布(提供)一览表》。成功举办了主题为“走进四经普”的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组织经济普查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统一设计制作和摆放四经普宣传易拉宝120个、折页6000册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四经普信原创信息40余条。“西安统计”已有7923名用户,推送消息422条,累计阅读73185次,分享转发3776次,收藏396次,点赞1001次。统计政务微博推送信息367条。


办理全市政协委员提案共2件,已按要求在西安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公开了全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


办理社会公众咨询件320余件,其中: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电话咨询服务210人次,完成12345市民热线统计信息咨询件办理56件,依申请公开信息33件,当面接待28人次,提供资料复印50余张。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不断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修订统计违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双随机执法检查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等,将双随机检查范围扩大至“四下”抽样调查以及重点产业(企业)调查单位。按照《陕西省统计局“双随机”检查工作细则》,制定全市双随机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抽查范围、确定抽查比例,细化业务分工,使抽查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全市相关专业47家企业的检查工作。

(二)积极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根据《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流程(暂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建立了西安市统计局统计失信“黑名单”管理公示工作管理制度。首次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受理并成功办结了首例信用修复事项,对公示企业首次实施信用修复工作。

(三)扎实做好统计调查项目信息公开。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审批和公示,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调查项目审批,定期维护更新网站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栏目,及时发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公示”。全年共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4项。

(四)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按要求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严格按照国务院及相关部门要求,认真实行预决算公开,分别于228日和925日公开了《西安市统计局2018年度预算公开说明》和《西安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二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对于单一来源采购、网上竞价采购等政府采购的项目,均通过“西安市政府财政网”审批、竞价和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继续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优化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存档等各环节办理流程。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及时答疑释惑;严格限时催办,提高办理效率;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答复质量;强化分析研究,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进一步提升。

2018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均已按程序、按时限办结。按答复情况分: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0件,占30.3%;属于同意公开答复数2件,占6.1%;同意部分公开数3件,占9.1%,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0件,占30.3%,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8件,占24.2%


五、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西安市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西安市统计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专业人员缺乏等方面。

2019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省、全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聚焦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国民经济重点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政策解读和有效引导,扎实推进统计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统计数据开放共享。

严格按照统计信息发布计划,定期发布统计数据信息,增加发布内容,特别是反映新发展理念、结构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新动能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指标。深化统计数据解读,提升解读的有效性、通俗性和可读性。加强统计数据发布库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制,丰富内容,扩展统计数据服务范围。

(二)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积极稳妥推进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财政资金信息等统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获取的有效性和便捷度。

(三)切实强化统计新闻宣传,推进统计公开透明。

一是进一步主动公开重大统计改革进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配合深化统计改革重要工作任务及重大统计改革,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持续开展统计科普,打造多元化宣传精品。举办统计活动,创新方式,进一步打造阳光统计,开发更多好看好用好玩的宣传产品,提高统计数据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