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统计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复函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131号提案的复函

市政协人资环委: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GEPGDP双核算试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39月国家林业局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的政策措施保障中提出:探索建立国家和地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的新型绿色经济核算体系。目前,内蒙古兴安盟、吉林省通化市、贵州省习水县以及深圳市盐田区开展GEP核算试点,经与相关城市联系,这项工作是由中科院与国际自然保护联盟推动,内蒙古兴安盟是由林业局设立生态文明研究所、吉林省通化市是由省林业科学研究院、贵州省习水县是由县环保局、深圳市盐田区是由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研究团队具体牵头负责工作的组织开展。国家统计局和各省、市统计局未参与此项工作,我局目前尚无可供借鉴的成熟经验。我们将继续保持与试点城市统计局的联系,了解关注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在全国各省区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环境保护部和中央组织部已于2016年末正式布置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其中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和公众满意度七大领域,内容涵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多项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更能科学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成就。西安市统计局将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与有关部门就我市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和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积极开展各项准备工作。

                          西安市统计局

201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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