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党发〔2008〕11号
各处、室、中心:
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经
马琰同志任工业交通统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明珠同志任能源统计处处长(平级转任);
杨玲同志任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处长(平级转任);
高琪同志任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王晓光同志任普查中心主任(平级转任);
王丽华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调研员;
侯计平同志任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调研员;
曹志健同志任贸易外经统计处调研员;
冯英同志任普查中心调研员;
冯军魁同志任人口与劳动就业统计处副处长(平级转任);
张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李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连鹏同志任国民经济核算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栾立森同志任贸易外经统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在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工作);
高唯同志任工业交通统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黄雪冰同志任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杨骏同志任人口与劳动就业统计处副调研员(在贸易外经统计处工作);
李惠同志任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副调研员(在教育中心工作);
张小文同志任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副调研员(在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工作)。
同时,免去:
张民伟同志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处长职务;
王明珠同志工业交通统计处处长职务;
杨玲同志普查中心主任职务;
王晓光同志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主任职务;
高琪同志普查中心调研员职务;
冯军魁同志国民经济核算处副处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之日算起。
中共西安市统计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