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西安市统计局张民伟局长解读统计“双随机”抽查工作

西安市统计局张民伟局长解读统计“双随机”抽查工作

一、“双随机”抽查机制出台的背景

2015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号),要求在政府管理方式和规范市场执法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2016年2月,国家统计局审时度势,适时印发了《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建立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机制,为进一步创新统计管理体制,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减轻统计管理对象负担,揭开了统计系统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序幕。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目的和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这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对于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具有重要意义。

三、西安市统计“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2017——2021年,西安市统计局共随机抽查“一套表”调查单位475家,实现了“统计专业全覆盖、数据处理地全覆盖”,抽查结果已全部推送至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对其中9家企业进行立案处理,对30家企业进行责令改正,对两名涉嫌代填代报的公职人员违纪线索移交同级纪委监委进行追责。通过开展多轮次抽查并严肃追责,全市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

采取的工作措施如下:

(一)领导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我局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成立了依法治统领导小组,我亲自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统计执法监督处。多次强调“双随机”工作是全局性工作,需要系统内部各处室以及上下各级的全力支持配合,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力量整合,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理念贯穿到统计工作各环节。

(二)全程留痕,定期维护“一单两库”。在市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指导下,市局指导13个区县以及7个开发区统计机构,通过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每年两次定期维护抽查事项清单、调查对象库以及执法检查人员库,确保统计“双随机”抽查依托监管平台开展,不断提高监管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建立制度,以制度规范工作。我局制定了《“双随机”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统计失信“黑名单”公示工作管理制度及审核流程》、《统计违法案件行政处罚集体审议制度》、《西安市统计局“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引》等,积极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统计法治制度体系。

(四)精心安排,制定检查实施方案。每次检查均以正式文件方式印发《检查实施方案》,对检查的工作流程、业务分工、时间安排等做出具体安排,确定各环节工作细节,确保抽查进度和抽查工作质量。

(五)强化培训,有效加强业务指导。平台操作方面,市局制作了图文并茂的操作手册,对检查抽样流程进行详细讲解,使区县、开发区统计机构能够熟练操作抽样平台;执法实务方面,市局修订了历次检查法律文书,简化开发区用印流程,有效指导区县、开发区统计机构的执法行为。

(六)规范检查,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使用国家局统一制定的统计法律文书格式,明确在执法过程中,统计执法人员至少两人以上,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落实执法职责,并将统计普法有效结合进执法过程中,向检查对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细致解读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方法,全面收集违法证据,对业务上不够规范但够不上违法的问题现场给予指导和纠正。

(七)认真整理、及时公示检查结果。我局历年“双随机”检查结果已全部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审核,并通过信用中国(陕西)等平台,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