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统计局关于印发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
国家统计局马建堂局长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座谈会上指出“普查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突出一个“早”字,强化一个“实”字,抓不早就来不及,落不实就做不好”,为了提早做好我市普查宣传,现将《西安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开发区积极做好三经普“四落实”,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前做好普查宣传各项准备工作。
西安市统计局
2013年6月17日
西安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总体方案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陕政发〔2013〕12号)以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市政发〔2013〕19号)精神,我市将于2013年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经济普查涉及千家万户,做好社会宣传动员工作,争取被调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对搞好经济普查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根据以往普查宣传工作实际情况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总体要求,特制定我市宣传工作方案。
一、宣传的目的意义
我市经济普查涉及的各类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12万多户,个体经营户50万户,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初步测算,我市需要选聘近万余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及普查工作人员,需要协调大量的社会组织支持普查工作,需要动员每个单位如实申报普查项目,因此,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营造声势浩大的舆论氛围,对于我市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顺利开展和圆满成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目的是使经济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社会各界了解经济普查的意义与目的,让普查工作人员掌握经济普查的内容与方法,让广大普查对象了解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使经济普查宣传达到全民知晓、单位支持、如实申报普查资料,确保普查质量。
二、宣传的内容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要根据普查对象的特点,结合我市宣传工作特点,充分考虑现阶段建设大西安的背景,紧密结合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调动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配合与支持,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以及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引导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普查,如实提供普查资料,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宣传的形式
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楼宇、商场视频传媒和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灵活运用好户外广告、车体广告、出租车流动广告、手机短信、电话彩铃、LED高清电子屏幕等多种手段,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网络有栏、户外有势,为经济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宣传动员作用。
(一)印刷品类,包括: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致企业家的一封信;经济普查知识宣传折页;经济普查知识竞赛等。
(二)访谈类,包括:西安电视台、西安人民广播电台制作播放访谈节目;政府网在线访谈;有条件的区县在相应区县电视台制作播放访谈节目。
(三)专题类,包括:开辟经济普查知识及指标解释专栏、设立经普网站、与电视台合作开展宣传。
(四)广告类,包括:公交车体广告、地铁广告、出租车广告、LED屏广告、户外立体广告等,还有手机短信广告和电话彩铃广告、横幅。
四、组织方式
由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组,具体负责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的网站和宣传资源大力宣传经济普查工作;
各区县经济普查办公室,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本区县、各乡镇经济普查办公室及各经济普查对象开展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全市各区县党委宣传部门要直接领导和参与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协调所有相关部门和区县各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全力支持和配合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五、组织保障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原则,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坚持舆论先行、突出特色、点面结合、上下联动、注重实效的思路进行。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由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协调,与市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召开西安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由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协调相关成员单位联合发文,为经济普查宣传创造条件,召开市级新闻媒体座谈会,明确宣传任务,建立联系沟通制度。由党委宣传部和各级人民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负责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级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要明确工作定位,理清宣传思路,优化宣传内容,把握宣传时机,围绕经济普查方案、工作流程、阶段重点的需要及时启动宣传项目。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要主动向本级宣传部门提出需要协调的宣传事项和报道内容,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经济普查的工作信息和相关资料。宣传部门要负责组织和督促本级新闻单位及时做好经济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确保每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经济普查是和平时期的最大社会动员,是政府行为,新闻媒体要以公益宣传为主。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要注重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将对各区县及开发区的宣传效果,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分阶段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经济普查的“知晓率”。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要把宣传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及早谋划宣传项目,制定宣传方案,落实宣传经费,做好宣传保障,建立起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机制,使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
附件:宣传项目责任分工与时间安排
附件
宣传项目责任分工与时间安排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工作要求 |
拟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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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普专网 |
市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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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经济普查内部专网 |
6月 |
内网开辟经普专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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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区县 |
在内网上开辟三经普专栏 |
6月开始 |
一封信 |
市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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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致企业家的一封信” |
9月开始 |
宣传折页 |
市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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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知识宣传折页 |
9月开始 |
经普知识竞赛 |
市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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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经普知识竞赛(包括寄送、抽奖、颁奖仪式、宣传报道) |
8月开始 |
访谈节目 |
市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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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电视台、西安人民广播电台制作播放访谈节目 |
9月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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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的区县 |
在区县电视台制作播放访谈节目 |
9月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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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 |
市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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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网做在线访谈 |
9月开始 |
报纸专栏 |
市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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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日报开辟经济普查知识及指标解释专栏,采取周刊刊登的方式 |
9月开始 |
专题报道 |
市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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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电视台“西安零距离”栏目做专题报道 |
10月开始 |
公交车体广告 |
市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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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线选择600路,东西线选择611线路做车体广告 |
9—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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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六区 |
各选择一条公交线做车体广告 |
9—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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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广告 |
市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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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北客站、钟楼、小寨、会展中心四个地铁站做广告 |
10—12月 |
出租车广告 |
市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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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路客广告播放经普宣传 |
12月 |
LED屏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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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个区县以及经开区、高新区 |
各做一块LED屏广告,滚动播放 |
10—12月 |
户外立体广告 |
市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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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四块户外立体广告 |
10—12月 |
墙体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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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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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月 |
手机短信广告 |
市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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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三经普手机短信广告 |
12月 |
电话彩铃广告 |
市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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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电话彩铃 |
7月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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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区县 |
开通电话彩铃 |
7月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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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横幅 |
市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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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北门外铁路桥、五路口环行天桥、小寨环行天桥、边家村环行天桥悬挂经普广告横幅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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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区县 |
选择客运站、主街道等人流密集地悬挂经普广告横幅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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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月启动仪式 |
市办 |
所有区县 |
市办举办宣传月启动仪式;各区县、开发区同时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 |
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