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分工的通知

西安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

及办公室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区县及开发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西安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西安市统计局(代章)

2015424

西安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分工

为确保我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14167号)要求,特制定《西安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分工》。

一、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西安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1%人口抽样调查重大事项;制定和协调1%人口抽样调查有关政策;组织1%人口抽样调查的动员和实施。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

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不仅需要广大居民的配合和支持,也与各成员单位关系密切,需要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总的原则是在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圆满完成西安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分工如下:

市统计局负责调查得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

市发改委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各级户籍人口、迁入迁出人口、暂住人口、农民进城落户情况、寄挂户口等资料,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经费保障方面的具体事项。

市人口计生委负责提供各级出生人口、育龄妇女等基础资料,做好调查过程的协调配合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调查的宣传和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做好人口调查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

市教育局提供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的相关信息,协助做好调查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区划变动、死亡人口火化等方面的资料,做好调查的配合协助工作。

市人社局提供流动就业人员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托管的人事档案、集体户口和劳动力转移等相关信息资料,协助做好调查统计工作。

市建委负责协助做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住房等方面的有关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做好调查统计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工作,协助做好调查工作。

市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对人口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市农委负责提供有关扶贫开发和移民搬迁得相关信息,协助做好调查工作。

三、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负责实施各项具体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文秘宣传组:组织实施抽样调查宣传工作规划,制定宣传工作规划,协调新闻单位进行调查的宣传工作;负责文件管理和归档,起草重要会议领导讲话,负责调查工作总结评比。

业务组:负责制定调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沟通协调调查业务,组织调查试点,负责调查工作的布置和业务培训,负责抽取调查样本;督导检查摸底、入户登记、复查等现场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各级数据汇总和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负责业务问题解答、组织实施事后质量抽查;负责联系相关部门采集相关信息,评估全市、各区县及开发区主要数据评估;组织调查数据的课题研究和资料的开发利用,发布主要数据公报,编辑出版管理调查数据。

综合组:负责经费落实、调查所需的各种物资保障,负责重大会议会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数据处理组:负责网络维护和调查程序培训,负责数据采集和处理设备调配和维护,编制必要的数据处理程序,组织实施数据处理各项工作。

执法检查组:组织指导1%人口抽样调查执法检查活动,受理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转办督办1%人口抽样调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直接查处1%人口抽样调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四、工作方式

(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决定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大问题。

(二)1%人口抽样调查日常工作问题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协调小组重要文件经征求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协调小组有关负责人签发。

(四)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有关政策等重大问题需要协调的,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协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协调小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