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景气调查的通知

西安市统计局

关于开展企业景气调查的通知

 

各相关区县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有关企业:

为及时把握经济运行状态,预判经济运行趋势,为西安市委、市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决策依据,西安市统计局决定在原企业景气调查单位基础上新增90家调查企业单位,并对新增企业单位从2015年三季度起,按季度进行企业景气调查。请各被调查企业负责人认真按时填写问卷,并于每季度末15-20日期间通过西安市统计综合数据管理平台上报系统报送。各区(县)统计局、开发区统计机构要积极督促、指导企业按要求完成调查任务。

 

 

西安市统计局

201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