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印章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印章的通知

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统计局,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统计机构: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办函〔2018145号)精神, 西安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组建完成,印章从即日起正式启用。

附件:    附件:西安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样式

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

 201874

附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