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西安市统计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西安市统计法治力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一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市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高标准推进统计法治建设。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新修改《统计法》以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改革性文件精神,结合《西安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2024年版)》,印发《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西安市统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2024年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纳入集体学习的重点内容。2024年,惠应吉同志组织召开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法律法规8次,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5次。
(二)加强统筹部署,压紧压实统计法治建设责任。市局坚持把统计法治工作摆在党组工作、全局工作重要日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结合《西安市法治统计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印发《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西安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对2024年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与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督办考核,形成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主要抓、执法监督处牵头抓、各业务处室配合抓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2024年,市统计局先后赴西安市委党校、新城区委党校等5所党校,为新任处级领导班和新录用公务员开展统计法治培训。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统计法》进部门、进企业等活动,全年累计对4个市级部门、7个区县(开发区)和近千家企业开展普法培训,编印各类普法资料3万余册,利用市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新修改《统计法》宣传信息百余条。市局制作的法治宣传作品在全省统计系统“红色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中,获视频类一等奖。在陕西省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并在全省“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现场进行展演。
(二)坚持分级分类,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宣传。及时将新修改《统计法》的主要内容报告市政府,向60余个市级部门发送国家局下发的新修改《统计法》相关学习宣传资料。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统一部署全市统计系统做好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工作。派员赴碑林区、雁塔区、阎良区和市教育局、经开区教育局进行新修改《统计法》宣讲。印制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资料6千册,及时保障市局各专业和各区县、开发区学习培训需求。2024年10月起,利用全市业务培训、工作布置会等时机,累计对149家企业、700余人开展新《统计法》宣讲。
(三)积极参与统计立法,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修改《统计法》实施以来,市统计局加强与省统计局就地方性法规修改工作的沟通,结合西安统计法治工作实际,积极向省统计局提供修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着手开展对《西安市统计管理条例》修订的各项准备工作。2024年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和市司法局要求,开展清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十余次,均未发现问题。
(四)严格规范执法,持续提高执法质效。认真学习贯彻《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印发《西安市开发区统计执法检查办法(试行)》《西安市统计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办法(试行)》等,强化以制度建设引领、推动统计执法质效提升。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持续推进规范文明执法。2024年,先后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统计执法检查“回头看”、问题线索执法检查四个批次执法检查,依法对6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通报曝光4起统计违法案例。同时,积极指导区县统计机构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形成市、区(县)联动、交替推进、互为补充的常态化检查模式。开展“一把手跟执法”,市局领导随执法人员现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实地进行法治宣讲。组织“统计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不断强化对党纪国法,特别是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2024年四季度,在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中,市局提交的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
(五)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2024年,法律顾问共审核、修订各类合同和书面文件9份,日常解答法律咨询10余次。严格落实《西安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西安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西安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和《统计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集体审议制度》,成立案件集体审议小组,对每起行政处罚案件,以集体审议为指导,确保案件过罚相当。每年开展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对各区县统计局、西咸新区统计机构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进行评查。近年来,市统计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不涉及刑事案件。
(六)不断巩固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印发《西安市统计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举办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考前培训班,结合案卷评查,开展现场检查业务技能培训、重点指标检查要点培训等。积极组织市局机关干部、执法人员参加由省统计局、市司法局组织的各项法治和业务培训,统计干部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持续巩固提升。截至目前,市局组织各类统计法治培训22批次,培训近两千人次。
(七)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及时修订完善市局权责清单。以“清单”展现单位权责内容和服务事项,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我局共公布11项权责事项。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利用统计信息网和“西安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推送统计法律法规、政策解读、行政处罚信息,按照发布规则,定期发布统计年鉴和统计月度数据等,让社会公众通过信息平台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政府统计工作以及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推动政府统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三、存在问题
一年来,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以统计法为核心的统计法律体系学习宣传,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面对统计法治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和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标陕西省和西安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在法治理论学习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贯彻领会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思维和理念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统计法宣传形式需进一步丰富。《统计法》宣传的形式、载体和内容还需充实和完善,要利用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媒介,持续开展普法宣传。
三是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需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需持续深化,不断推进各项监督同向发力,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5年,市统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持续加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的再学习再贯彻,扎实推进防治统计造假工作。
(二)分级分类做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宣传。聚焦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等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进部门、进企业等活动,推进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三)启动西安统计地方性法规修改调研工作。结合新修改《统计法》,开展对《西安市统计管理条例》修改的前期调研,规避与修改后的《统计法》以及省级地方性法规不相衔接的地方,增强《西安市统计管理条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持续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础。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持续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扩大诚信统计品牌影响力,持续做好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
(五)持续保持统计法治监管力度。综合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认真受理、核实、查处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加大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强与纪检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凝聚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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