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西安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项目绩效评价。
二、 服务范围
对各个区县、开发区统计局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三、 工作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按照西安市统计局文件规定和相关通知的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五、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五、资质要求和必须提交的资料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社保缴纳证明、税收缴纳证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资料。
(二)应约单位必须是西安市财政局2025年3月公开招标的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绩效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中介机构。
(三)工作组原则上不得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具备资质(高级职称资格、注册类专业资格证书)。
(四)技术规格要求:
人员配置合理。项目组人员充分重视并参与项目,熟悉项目情况,人员数量和结构与服务承诺一致。
组织管理稳定。项目组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响应度、配合性、协调能力高。
档案整理健全。按要求进行现场记录并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及时开展资料归档等。
评价质量高效。保证出具完整有效的报告。
在实施服务过程中:
1.承诺原则上不更换服务团队人员。确需更换时,提前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更换,否则愿意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接受处罚。
2.承诺接受采购人对服务的监督管理及考核,确保服务工作保持优质和高效。
3.承诺定期进行回访,了解采购人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并针对反馈进行改进,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达到采购人的期望。
4.承诺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并提交成果。
5.承诺对服务过程中获悉的工作资料、业务数据等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向采购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发布、泄露绩效服务工作的相关内容;不擅自发表基于绩效服务工作的研究成果等。
6.服务应遵循下列标准,如有更新,以最新发布的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西安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预算绩效评价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五)商务要求:
1.采购预算150000元。
2.服务期限(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1月30日。
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4.支付时间和条件:据实结算。
5.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6.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采购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提交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采购程序
(一)资格审查
对供应商资质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审查。
(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和完整性审查
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包含:报价表、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简介、响应方案(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款项结算等)。
(三)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
1.价格:10分
评审基准价为满足采购需求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价格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0
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
2.服务方案:5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评审供应商是否满足对本项目资格条件、内控和绩效服务等进行客观综合评估,提出评级建议,确保实用高效的要求。
(1)项目实施总体思路:内容完整科学,符合项目实际及需求,可操作性强,得10-20 分;内容完整,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可操作,得 0-10分;未提供,不得分
(2)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方案、项目进度安排: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具有时效性,可以在服务期内完成计 10-15 分;工作计划详细,时间进度安排一般 5-10 分;工作计划不够详细,时间进度安排欠合理 0-5 分;未提供,不得分。
(3)项目的组织方案:组织方案科学合理,清晰可行得 10-15 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5-10 分;方案不够合理,可行得 0-5 分;未提供,不得分。
3.业绩:25分
提供2024年以来类似业绩证明文件,每出具一份业绩得5分。
4.质量保证: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及质量承诺、应急措施的完整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完整、可行得 5-10 分;内容较为完整、可行性一般得 1-5 分;未提供,不得分。
七、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
2.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人: 贾老师 联系电话: 86788059
西安市统计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