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强统计监督,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
◆释义
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目的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
统计工作是利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关于经济社会现象数量资料的工作的总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为了了解国情国力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需要由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统计工作,这通常也被称为政府统计。
在现代社会,统计工作的组织开展需要通过法律予以规范和保障。我国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就是要通过设立法律制度,保障统计方法科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健全科学合理、统计过程严谨、统计行为规范、统计工作高效、统计数据可靠,使有限的统计投入获得最大的统计回报。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本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规定:一是明确了统计的基本任务,赋予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要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义务等,使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统计工作于法有据。二是明确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要求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统计机构设置、统计人员配备、统计经费保障等重要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了组织领导和人财物保障。三是对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了业务支持和技术支撑。四是规范了政府统计行为,对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制度的制定、审批、组织实施,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以及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基本生产环节和主要业务流程,在权限、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可能出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了基本准则。
二、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是统计
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才能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经济社会管理中作出科学、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只有保证统计资料的及时性,才能适应经济社会情况的发展和变化,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经济社会管理中作出及时的判断和决策。
统计资料的真实性,是指统计资料符合经济社会现象的客观实际,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现象。统计资料的准确性,是指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过程符合科学要求,统计资料的误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不存在趋势性的技术差错。统计资料的完整性,是指统计调查范围不重不漏,统计指标口径健全完备,统计调查对象不漏填漏报。统计数据的及时性,是指统计调查对象要按本法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时间,及时填报统计资料,不拒报、不迟报;统计机构及时报告统计调查结果,满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管理需要;及时公布统计数据,满足社会各界需要。本法确立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制度,要求统计调查对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资料,并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制度、统计调查方法、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资料的审核和签署、统计数据的提供和公布等作出规范,其根本目的就是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加强统计监督
加强统计监督是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改新增加的内容,也是本次修改的重点。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客观性、专业性特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重大制度安排,明确要求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本法在立法目的中对加强统计监督作出规定,并在相关条款中明确统计监督体系框架和法定内涵,旨在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监督重大决策部署,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法律依据。
四、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国情国力是指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实力。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也进入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既是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明确,从现在起,党的中心任务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了更好体现当前统计工作的时代特征和使命任务,本次修改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修改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促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修改为“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准确及时揭示经济社会发展规模、结构、速度、效益,特别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等方面的进展和情况,为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各地区各部门科学管理,社会公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提供信息支撑。二是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数量特征,发现主要问题,分析主要矛盾,揭示发展规律,为各项决策和管理提供咨询建议。三是监测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准确预测预判运行趋势,及时研判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参考。统计立法为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方面的重要作用提供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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