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老年人口、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综合统计监测制度》主要内容

摘要:

项目名称:《西安市老年人口、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综合统计监测制度》主要内容

制定机关:西安市民政局

批准文号:市统函〔2025〕14号

有效期限:2027年5月

《西安市老年人口、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综合统计监测制度》主要内容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老年人口、老龄事业与养老服务发展状况,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养老政策、优化资源配置、评估养老服务效果提供数据支持,并助力科研机构、企业和公众参与老龄事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报表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报表分为老年人口、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三个部分。统计内容主要包括:人口年龄构成、老年人口数、人口预期寿命情况;老年社会保障与福利情况、老年健康服务情况、老年教育和体育情况、老年人社会参与情况、老年友好社会环境情况;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养老服务功能情况、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情况、养老服务支持情况、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情况、养老产业发展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一)调查对象

本制度是由市民政局老龄委20个成员单位(市委老干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市残联),陕西金融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养老保险经办处,西咸新区养老保险经办处,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及各区县、西咸新区、有关开发区民政部门按期提供相关数据。

(二)调查范围

覆盖全市各区县、西咸新区、有关开发区的老年人口、老龄工作及养老服务发展状况。

四、调查方法

采用重点调查的方法,以年度报表制度方式,通过组织各相关部门,各区县、西咸新区、有关开发区民政部门填报。

五、组织方式

本项制度为综合统计监测制度,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对有关综合部门和单位进行培训、布置,各相关部门按要求表式提供对口数据,各区县、西咸新区、有关开发区民政部门负责属地数据收集报送市民政局。数据收集完成后,数据资料由第三方分类汇总分析,形成调查报告。

六、数据发布

民政部门数据按本系统有关规定发布,其余部门数据经部门授权同意后在调查报告中引用。